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票據法
CODE OF BILLS AND NOTES 
開課學期
97-2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曾宛如 
課號
LAW3307 
課程識別碼
A01 3820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5,6(12:20~14:10) 
上課地點
社法22 
備註
法律系優先。
總人數上限:100人
外系人數限制:1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票據本具有高度流通之特性,並因其為匯票、本票或支票而各有其經濟效用。舉例言之,出國留學申請學校,可能要由銀行開具匯票已做為申請費用。購買不動產往往以本票做為支付之工具或擔保。稿費及研究費,甚至薪資有以支票支付者。但囿於我國之民情,多數人習慣將票據予以禁背,以至於其流通性大幅降低。故多數人認為票據並不重要。然而若觀諸我國交易現狀,票據仍被普遍使用。票據乃有價證券之一種,強調流通與交易安全,故於民法外,針對其個別特色,票據法多所規定。同樣的,票據法為支付工具之一種,故其他支付工具也應稍有概念。本課程以我國票據法為核心,並於必要時簡介其他支付工具。 

課程目標
此為票據基礎課程
目標就是使同學對票據法之基本原理原則完全理解 
課程要求
上課務必盡量出席並於課堂上發問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曾世雄等 票據法論
梁宇賢 票據法實例解說
鄭洋一 票據法之理論與實務
陳世榮 票據法實用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中考 
47% 
 
2. 
期末考 
47% 
 
3. 
平時成績 
6% 
以上課出席及發問回答為判斷標準,於平均計算期中考及期末考後,再酌以平時成績調整之




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